4、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般范围有如下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由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法律或国务院对其他必须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1年6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室内外装饰工程。

5、吉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建工程招标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招标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含穿越山川的隧道、地铁隧道、城市规划区地下交通工程和地下过街通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等。第四条房屋市政project招标的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6、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法律解析:89号《房屋建筑管理办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招标投标已经2001年5月31日部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18年9月19日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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