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船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所称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是指排气管、曲轴箱和燃气系统将污染物蒸发到大气中所造成的污染排放。

4、武汉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责任自负的原则。

5、四川省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人员乘坐或者运送物品,进行特种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车辆机械轿车、挂车。

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区域协调、联防联控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能力建设。

6、非移动 道路 机械 排放标准

法条解析:自2022年12月1日起,凡生产、进口、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Mobile机械并安装的柴油机,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560 kw道路Mobile机械以上柴油机及其装机的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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