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行驶的道路,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许可。解读:本条是关于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依法建立了机动车登记制度,禁止未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并规定未登记的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需要取得临时通行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请临时行驶号牌:1。未售出;2、以购买、转让、赠与等方式取得的机动车未经登记的;3、科研,定型;4、因轴重、总质量、外形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专用机动车不予登记。
5、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 安全法》办法(202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Traffic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Traffic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所辖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农业(-3/机械)负责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进行登记并核发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员的考试和驾驶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 机械促进法释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农户,-3机械经营组织可以按照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外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种补偿。已付-3机械作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3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发展-3机械运营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3机械跨行政区域运营,维护运营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1.开展有偿-3机械运营服务。该条第一款规定:“农民,-3机械经营组织可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外地农民和农业12345666提供各种补偿。”已付-3机械作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3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改革开放后,国家允许农民自主购买和使用农业 机械,使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农业 机械。
文章TAG:安全法 道路 机械 农业 农业机械道路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