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机械管理局。乡(镇)政府可授权乡(镇)农业 机械管理服务站负责。第二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第五条农业机械设计和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管理。农业新产品和科研成果在正式投产前,必须经过试验鉴定。第六条农业机械新产品和科研成果的试验鉴定,必须依据国家和省计量主管部门发布的农业机械标准和试验方法。

6、广西 农业 机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业 机械及其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 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第二条本条例所称-4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田水利的各种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自走式动力机械和8.88千瓦以上座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4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4机械。具体工作由其下属-4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进行。第五条-4机械安全监管应当遵循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保障运行安全的原则。第二章-4机械安全管理第六条-4机械必须由县或市农业-。

7、江苏省 农业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 机械及其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纠正违章行为,正确处理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业 机械是指农业生产加工用电机械和经营用电。本规定所称驾驶人是指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车辆的人员-4机械;运营商是指运营固定-4机械的人。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4机械行政主管部门-4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其下属-4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具体负责/1农机监理组织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和乡镇农机监理员受上一级农机监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供电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配合-4机械管理部门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 农业 机械化促进法》对 农业 机械产品和使用安全有哪些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农业 机械化学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农业 机械产品的技术要求,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农业 机械作业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是目前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之一。第十三条规定“农业 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人身安全的要求,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因此,农业 机械生产者和使用者应当严格依法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农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4机械化工行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农业/的监管。

9、 农业 机械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除道路Mobile机械以外的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560千瓦以下(含560千瓦)柴油机及其安装的柴油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mobile机械不得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船,非道路mobile机械的。第五十三条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接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集中停放场所、维修场所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进行监督采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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