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道路机械噪声法规2012i

3、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船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条例》等法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所称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是指排气管、曲轴箱和燃气系统向大气排放和蒸发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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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济南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防治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制、防治结合、信息公开、社会共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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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春市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的防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汽油、柴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机动车,包括双燃料机动车和混合动力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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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是指通过排气管、曲轴箱、油箱、燃油(气)系统向大气排放和蒸发的各种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第四条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环保部门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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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四川省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 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的排气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前款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人员乘坐或者运送物品,进行特种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车辆机械轿车、挂车。

第三条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区域协调、联防联控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和非道路Mobile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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